关于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乐鱼app官网入口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审计署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1〕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计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同级审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资格抽查(以下简称考前抽查)工作。省审计厅主管部门负责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机构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
二、时间安排和考区设置
10月10日:
0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初、中级)
0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高级)
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初、中级)
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高级)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高级资格考试设《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两个科目。初、中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2.5小时,高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试题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高级资格考试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三)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场也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五、报考条件及有关说明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84号)等的规定,参加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报考人员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同时符合下列报名条件的,可报考相应级别的考试。
1.报考审计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2.报考审计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高中毕业,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
②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③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④具备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⑤具备硕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
⑥具备博士学位。
3.报考审计高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博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②具备硕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4年;
③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④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6年。
通过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或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职称,参加高级审计师考试时,可以视同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审计师职称。
(二)审计工作主要包括从事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内部控制稽核和风险管理岗位的工作。从事会计、经济、统计、工程等相关工作或者教育科研,且有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作为从事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或工作登记单位确认。
(三)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可以计算年限的时间一般在参加工作、担任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之后起算,离开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后结束,具备相应学历学位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