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乐鱼app官网入口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3〕215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11日
9:00-11:30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14:00-16:30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11月12日
9:00-11:30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自备计算器)
14:00-16:30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自备计算器)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0:00至9月25日24: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无法进行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1.2021年10月15日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2021年10月15日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
2.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在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填报相关信息后,及时上传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书等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核,选择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上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的相关证书等资料最多只允许提交两次。
报考人员必须确保上传的相关证书等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因提供虚假材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
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9月23日9:00至9月28日16:00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须按时缴费,逾期无法补缴。
2.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660号文件精神,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64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