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乐鱼app官网入口
鲁人考函〔2016〕14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11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号)精神,现将我省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18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9日
0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他各级别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并按要求填涂相关信息;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助理社会工作师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四、报考条件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定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有关规定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 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 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
(报名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9日9∶00-4月13日16∶00;
缴费时间:2016年3月31日9∶00-4月15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