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乐鱼app官网入口
鲁人考函〔2016〕39号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7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号)精神,现将我省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15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6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三科为客观题(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在答题卡上作答。
应试人员作答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试卷)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并按要求填涂相关信息;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诚信报名参加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 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报考条件
在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五、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9日9∶00—8月10日16∶00。
缴费时间:2016年7月29日9∶00—8月15日16∶00。